一、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:
稀有金属、摩托车、石蜡、锌及锌基合金、汽车及其底盘、钢材、柠檬酸、
详情需查阅商务部每年公布的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》。
二、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:
1、加盖公章的《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;
2、与申请表内容一致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;
3、如果是委托出口,须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协议;
4、首次申请者须提交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或《进出口企业资格5、商务部有特殊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三、申请流程:
(一)网上申请:
1、使用本单位的电子钥匙,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许可证管理平台,录入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的全部内容,经检查无误后,网上发送到商务局。
2、商务局商务服务中心对申请表在网上进行初审,贸管处进行复审。
3、待复审通过后, 企业打印《出口许可证申请表》并加盖公章,同时将应提交的其他材料,一并报送商务局贸管处。
4、贸管处主管人员签字后,到商务服务中心领取打印好的出口许可证,再到贸管处加盖“出口许可证专用章”。
5、企业领取出口许可证。
(二)书面申请:
1、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报送商务局贸管处,主管人员签字后,将全部材料送商务服务中心。
2、商务服务中心录入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后通知贸管处进行复审。复审通过后,商务服务中心打印许可证。
3、企业先到商务服务中心领取打印好的出口许可证,再到贸管处加盖“出口许可证专用章”。
4、企业领取出口许可证。